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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的一个朋友骗了我10万元钱,现在夫妻两个带着三个孩子跑了,楼房也卖了,找不到人了,现在我知道了,他不是骗了我自己,还有很多人金额很大,关键是现在找不到人,上刑警队不受理,经侦金额太小,法院立了案还得自己找人,要是一辈子找不到他钱就白扔了,要是自己找人那要公检法干嘛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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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人: 您好! 您发的贴子我们收到了,现回复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您的朋友和其他人被骗,实施诈骗的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诈骗罪,您的朋友和其他被骗人应及时到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如果公安机关该立案而不立案,您的朋友和其他被骗人可以到当地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进行反映,相信他们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以上回复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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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想问下,我们育龄妇女一定要放环吗?如果不上环的话就要罚款500元,这合法吗?还有生宝宝第二个宝宝一定要30周岁吗?(我第一个宝宝是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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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雨diania0: 您好!您发来的帖子已收到,现回复如下:《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和第五十九条规定: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 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普及避孕节育、孕期检查、随访服务、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促进孕前管理,保证受术者安全,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你想要第二个宝宝,确实应当在年满三十周岁后。育龄妇女是否一定要放环,应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你认为上述机构的行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以上答复,供您参考。